关于董琴瑛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董琴瑛:
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9月5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西城管〔2020〕1-297号)。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详见附件。你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阳西县桥平一路54号三楼,联系人:执法一大队,联系电话:0662-8160383)领取该《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西城管〔2020〕1-297号).pdf
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