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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西县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1-12-07 16:37:55   来源: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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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第四季度组织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生产、餐饮、流通等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以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堂、餐饮店、小作坊、小卖部为重点,覆盖农贸市场及各乡镇食品销售单位,抽检样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共311批次样品。(详情请查看附件)

       针对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严格控制检出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

       附件  2021年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季度食品监督抽检质量监测汇总表.xlsx

2021年11月25日            


  不合格项目介绍:

  1.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低毒,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事故,如误食引起不适等中毒症状,没有专门解毒药剂,可请医生对症治疗。

  2. 铅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铅的毒性较大,铅进入人体后相当大的比例以盐的形式储存在骨骼当中,且随着人的寿命增加,骨中的铅呈逐渐上升趋势。造成肉类农产品中铅超标的原因是饲养用饲料污染或者饲养用水污染等。

  3.噻虫胺是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是C6H8ClN5O2S。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

  4.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的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的双重作用,主要用于防治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酸价(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样品漏气、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变质

  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添加过量的防腐剂。

  8.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使其在动物体内蓄积。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大量摄入氯霉素最终可引起骨髓造血机能和肝脏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9.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是常见的用于食品、饲料、乳胶、牙膏等中的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能延长产品保质期。苯甲酸进入机体后,大部分在9-15小时内与甘氨酸化合成马尿酸而从尿中排出,剩余部分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但过量摄入苯甲酸类防腐剂易引起流口水、腹 泻、腹痛、心跳加快等反应,长期食用可能会导致过敏及累积中毒的现象。

  10.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很可能造成慢性中毒甚至影响到生理。

  11.钠是人体中一种重要的无机元素,钠元素超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若长期钠摄取量过量,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疾病与肾脏病罹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