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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西御景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6 16:42:26   来源: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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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下称“听证规定”)《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西府〔201257号)等有关规定,阳西县自然资源局202196日在本单位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阳西御景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按照公开透明、广泛代表不同社会阶层利益的原则选取。本次听证会的正式代表19名阳西县相关社区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4人、业主代表12人。

本次听证会正式代表实到19名,符合《听证规定》法定要求。

本次听证会的旁听代表5名,实到5名,符合《听证规定》法定要求。

本次听证会主要议题是:对《阳西御景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及征询公众意见

会上,陈述人阳西县汇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李天惠对《阳西御景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作了详细讲述。听证参加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质询,对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本次规划调整项目的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基本保持不变。在保证主要经济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法和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最新规定,对平面户型及布局作出调整,对园林进行优化,美化居住环境,满足绿化率等指标。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前做好法定的报建手续。

会上,部分听证参加人表示同意本次规划调整。同时,也有部分听证参加人也对规划和有关说明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代表提出本次低层住宅B区增加了户数,是否改变了原有规划的容积率进而导致影响业主的相关利益。建议开发商结合原规划方案进一步合理科学并深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

2.有代表提出本次规划调整增加了商业面积,目前已建成且作为餐饮用途的商业建筑没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3.有代表提出本次调整方案中低层住宅B区和高层住宅D区同一个出入口,高低层合用一条主要出入通道,会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导致小区内出现交通堵塞等不良现象,希望开发商进一步考虑优化设计和加强后续管理。

4.有代表提出阳西御景湾开发完毕的地块已有业主入住,对于未开发的地块,在调整变更前需经原有业主同意后再实施,否则应按原规划实施建设。

5.有代表提出阳西御景湾社区活动中心迟迟未能建设,希望开发商加快活动中心的建设,尽快还给业主一个娱乐活动的场所,完善小区公共设施配套。

6.有代表提出本次调整方案,原业主因不理解存在意见较大,希望开发商实施前加大宣传,公开公告积极听取相关利益者的意见。

7.有代表提出本次低层住宅B区和高层住宅D区调整幅度较大,调整后影响原业主。希望每个地块应单独核算优化调整。

8.有代表提出本次调整的规划方案中高层住宅D区的地面停车位变更为沿街商业,不太合理,与原规划调整较大,减少的停车位也影响对原业主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上述意见的处理情况

1.对意见一予以采纳。根据2009年县政府与汇景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御景湾项目为整体规划并逐期开发,项目规划指标为整体计算,低层住宅B区按拟调整方案计算并不影响项目总容积率,项目总户数比原规划有所减少,是符合出让协议要求的。听证会上,业主代表对该事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汇景公司综合考虑听证的意见后并结合其公司开发计划及市场需求,为打造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决定对低层住宅B区规划不作调整,按原规划方案实施建设。

2.对意见二予以采纳。本次调整规划方案已进行了环评审批,不超过原审批情况。后续深化设计会同步考虑排污设计,满足环境影响保护相关规定。

3.对意见三予以采纳。原规划D区高层住宅小区主出入口位于东面小区内部道路内,与低层住宅共用道路,共用所有出入口。为优化原规划交通组织规划,按《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4.2.6条规定,超过1000个停车位的车库须最少设置3个出入口,高层D区停车位约1600个,故项目必须设置3个车库出入口。因D区北面、西面不临道路无法设置,南面临大垌山路交叉路口,按《民用建筑设计标准》GB50352-2019),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故只能在东西两面临市政路设置。为优化汽车出入口,汇景公司拟作如下优化:西面市政路范围按规范只能设置两个车库出入口对接高垌村旁18米道路,临东面道路不再设主出入口,按规范保留一个出入口连接东面检察院旁市政路。原规划检察院旁道路为9米路,拟拓宽至15米,喇叭口对接低层区出入口。后续具体方案将细化落实相应措施。现高层区所有出入口均直接连通市政路,不经过低层小区内部道路。

另外,高层D区与低层住宅之间拟设置通透性铁艺栏杆,对小区实行分区管理。在低层住宅B区内部主道路对接市政路位置处设置出入口岗亭,别墅区单独使用,高层住宅D区业主不通行;高层住宅D区车辆只从D区出入口进出,不穿越进入别墅区;加强后续物业管理,物业分区独立管理,保证高层住宅D区住户与别墅区用户生活的独立性。

4.对意见四予以采纳。阳西御景湾项目规划存在历史实际情况。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的附件一内容“地块总体规划一次预审,分期建设,分期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再复审”,此次调整的高层区域,早期初步方案预审,未进行实施方案的报审,早期内容深度不能满足现行城市规划规范的要求。为满足现行的人防、消防要求以及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技术要求,需要对未建项目进行规划优化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为听取利害关系人及群众意见,我局根据《听证规定》组织召开了本次听证会,我局对听证会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形成听证报告,听证报告作为后续方案审批的重要参考。

5.对意见五予以采纳。开发商已经完成该活动中心立项备案,目前规划建筑图纸正在进行电子文件报批等手续。汇景公司承诺社区活动中心在接下来的开发中优先建设,尽快给业主提供一个娱乐公共设施场所。我局在后续受理报建手续时监督开发商按承诺履行。

6.对意见六予以采纳。阳西御景湾规划变更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再实施。通过在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开网页发布听证公告,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在满足现行城乡规划法和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调整方案。下一步完善确定的规划方案还会在政府网站、社区现场等进行公示。

7.对意见七不予采纳。阳西御景湾项目是个大型的综合类项目,包含了酒店、商场、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小区活动中心等。按照约定,所有项目规划指标都是按阳西御景湾总用地核算的,并非局部某个地块单独核算。低层住宅B区拟按原规划方案实施,计算参数不变;高层住宅D区按人防消防政策要求进行优化,均在上一版规划整体控制的规划指标范围内。同时,御景湾规划设计方案将由第三方规整单位阳江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做好电子文件规划整理整合工作,确保规划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要求。

8.对意见八不予采纳。原规划高层住宅D区户数1528户,停车位1450个,此次调整后D区户数1138户、停车位1664个,户数减少了390户,停车位增加了214个。调整后车位有所增加,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把原地面停车位设置至地下室,做到人车分流,优化了规划设计并符合消防要求。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高层住宅D区为住宅用途,可设置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等。根据《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居住用地可兼容一定比例的配套商业面积。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设置配套商业,有利于完善小区生活配套,方便住户生活需求。

四、结论

在本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本次阳西御景湾规划调整方案是响应现行国家政策对平面户型及布局作出了调整,满足现行城乡规划法和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原方案进行了优化。

按照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调整方案需依法依规实施,积极听取相关利益者意见,在满足现行相关规定后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再按程序公示审查报批。

特此公告。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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