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晓梅)
发布日期:2026-10-09 16:07:59 来源: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阳西0400006858 | 张晓梅 | 土地/房屋 | 441721004007GB02678F00010009 | 阳西县新城三区福兴一街四巷27号吉祥A幢A202号房 | 依据: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1721执恢33号之一 |
2 | 阳西040000607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张晓梅 | 抵押权 | 441721004007GB02678F00010009 | 阳西县新城三区福兴一街四巷27号吉祥A幢A202号房 | 依据: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1721执恢33号之一 |
公告单位: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