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阳西县家恒腐竹厂:
我局查处阳西县家恒腐竹厂拖欠龚永江等11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西人社监改令字〔2026〕第51号)。请你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西人社监改令字 〔2026〕第51号)
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