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司阳江市鸿润房地产发展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阳西县新城七区鸿润商住小区D17幢3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2006-282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阳江分司阳江市鸿润房地产
发展公司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