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姚振发)
发布日期:2026-09-11 16:25:33 来源: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阳西0400040725 | 姚振发 | 土地/房屋 | 441721007006GB00002F00010039 | 阳西县上洋镇大塘圩东健民路2号东湖花园A栋2梯402房 | 依据: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721执1088号 |
2 | 粤房地他项权证阳西他押字第0400016569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西县支行、姚振发 | 抵押权 | 441721007006GB00002F00010039 | 阳西县上洋镇大塘圩东健民路2号东湖花园A栋2梯402房 | 依据: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721执1088号 |
公告单位: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