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叶大开:
我局查处阳江市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您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您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西人社监告字〔2026〕12号)。请您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西人社监告字〔2026〕第12号.jpg
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