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何经理:
我局查处湖南省鹏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华南分公司拖欠您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您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西人社监告字〔2026〕11号)。请你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西 人社监告字〔2026〕11号)
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