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秀兰(阳西县溪头镇那㙟村委会屋背㙟村西十七巷7号)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我镇收到冯秀兰办理位于阳西县溪头镇那㙟村委会屋背㙟村西十七巷7号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和有关资料。经我镇审查后,拟对冯秀兰位于阳西县溪头镇那㙟村委会屋背㙟村西十七巷7号的工程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拟申请办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相关事项在溪头镇政府公示栏、地块现场及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0日止。
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冯秀兰
申请事项: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地址:阳西县溪头镇那㙟村委会屋背㙟村西十七巷7号
建筑用途:住宅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19.04㎡,建筑占地面积119.04㎡,新建1层,报建建筑面积119.04㎡。
以上内容可通过电话(0662-5561656)查询。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镇书面提出申诉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