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国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陈国强:
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26年5月29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西城管〔2026〕5-016号)。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详见附件。你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广场路3号,联系人:执法五股,联系电话:0662-8162013)领取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西城管〔2026〕5-016号).pdf
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