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致美斋阳西生产基地(一期)配套实验室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11:16:12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阅读:-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环评批复文件 下载地址 |
致美斋阳西生产基地(一期)配套实验室项目 | 致美斋(阳江)食品有限公司 | 阳江市阳西县高新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A02-25地块 |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高新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A02-25地块,利用现有办公楼及包装车间(夹层)增设实验室,建筑面积为19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设有制备室、无机处理室、有机处理室、理化检验室、微量物检验预处理室、数据处理室、留样室、天平室、准备室、无菌室、培养室、高温室、洗消间等,建成后主要对现有项目的产品进行检测。项目总投资750.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9万元。 | 2026-4-29 | 阳环(西)建审〔2026〕2号 | 同意 | 点击下载 阳环(西)建审〔2026〕2号关于致美斋阳西生产基地(一期)配套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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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