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许贞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阳西县上洋镇南山岭村委会南山海村的不动产权证(西府国用(2003)字第0506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贞伟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