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西县溪头镇溪头港口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告
《阳西县溪头镇溪头港口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5年7月17日经阳西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阳西县溪头镇溪头港口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内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07.2公顷,计容用地面积约13.51公顷。规划范围内分为两个地块,控规地块主要指标如下:
XTG-01-01地块用地面积80290.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有开关站、变电房、小车充电桩、5G基站、再生资源回收点、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
XTG-01-02地块用地面积54801.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有变电房、小车充电桩、再生资源回收点、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
详细内容详见图则。
二、批准机关:阳西县人民政府。
三、批准日期:2025年7月17日。

附件:阳西县溪头镇溪头港口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jpg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