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审批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5 15:18:50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阅读:-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环评批复文件 下载地址 |
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 | 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 阳西县溪头镇高潮村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 |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高潮村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取水口及取水泵站位于溪头镇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12343.5平方米,工程临时占地面积约57032.76平方米(临时施工用地包括施工临时生产、生活设施、作业场地等);输水管线总长4.793公里,起点为响水河取水泵站出水口,终点为砂石加工厂。 通过在溪头镇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设置取水泵站,由管道供水给凤凰岭矿区日调节水池,并通过二级泵站输送至凤凰岭矿区,取水泵站(一级泵站)设计规模为3200m3/h,全年运行时间为2700h,年取水量为864万m3,二级泵站的设计规模为1600m3/h,全年运行时间为5400h,年取水量为864万m3。主要用于矿山加工用水(主要包括矿区作业洒水抑尘、堆场洒水抑尘、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抑尘、洗砂、车辆清洗等用水)。 项目总投资795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2025-4-22 | 阳环(西)建审〔2025〕2号 | 同意 | 点击下载 阳环(西)建审〔2025〕2号关于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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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