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梁木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阳西县程村镇建设路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地证字第05726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木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