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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18:28:49   来源: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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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西人社监罚告字〔2025〕第0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西人社行处告字〔2025〕第01号)。

  请你单位按照文书的规定要求执行。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西人社行处告字〔2025〕第01号).pdf

                  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西人社监罚告字〔2025〕第06号).pdf





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