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5 15:42:46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邮编:529800
联系电话:(0662)552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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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高潮村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 |
环评机构 |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高潮村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取水口及取水泵站位于溪头镇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12343.5m²,工程临时占地面积约57032.76m²(临时施工用地包括施工临时生产、生活设施、作业场地等);输水管线总长4.793km,起点为响水河取水泵站出水口,终点为砂石加工厂。 通过在溪头镇响水河与滑桥河交叉口下游设置取水泵站,由管道供水给凤凰岭矿区日调节水池,并通过二级泵站输送至凤凰岭矿区,取水泵站(一级泵站)设计规模为3200m3/h,全年运行时间为2700h,年取水量为864万m3,二级泵站的设计规模为1600m3/h,全年运行时间为5400h,年取水量为864万m3。主要用于矿山加工用水(主要包括矿区作业洒水抑尘、堆场洒水抑尘、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抑尘、洗砂、车辆清洗等用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陆生生态 | 建筑施工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土方开挖,避免深挖深填;管道工程应分段开挖分段施工;所有开挖的部分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进行土方回填和植被恢复。 | 回填后剩余土方转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方堆存,地表应完成植被恢复。 | 运营期项目对陆生生态无影响 | / | 水生生态 | 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砂池和临时化粪池。 | 泵站所在的河流断面水生生态不受影响。 | 运营期项目对水生生态基本无影响。 |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泥沙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罐车运送至溪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施工期废水不进入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鸣笛,禁用高音喇叭鸣笛,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改进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设置围挡等 | 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 泵站及管道工程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扬尘 | 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 | 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 运营期项目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 / | 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 | 采用符合国家排污标准的设备和车辆,加强管理和保养 | 焊接烟尘 | 选择通风良好的施工位置 | 固体废物 | 废弃土石方 | 尽可能回填,不能回填的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弃土场处理 | 落实垃圾收集转运措施,无乱丢现象。 | 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需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 建筑垃圾 | 收集后运送到指定的受纳地点处理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严格执行安监、消防、等相关规范,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贮存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使用 | 落实风险防控工程 | 环境监测 | / | / | 按环境监测计划实施 | 监测项目达到相应要求 | 其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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