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梁建弟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阳西县县城宋康小区X290号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西府国用(2012)第10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建弟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