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孙扬鹏)
座落在阳西县程村镇中华路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总字(92)字第8212、0100562号)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是孙伙㐵(曾用名:孙伙儿<瑜>),现有申请人孙扬鹏声称孙伙㐵已去世,请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西县兴业路42号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2-5550192。
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