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海洋发展局关于阳西县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配套取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阳西县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配套取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评审前公示:
1.海域使用申请人:阳西县粤新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2.编制单位名称: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公示期限: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的提交方式和途径:在公示限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阳西县海洋发展局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阳西县海洋发展局海洋规划与经济科技股
地址:阳西县桥平一路福祥二街1号,邮编:529800,联系电话:0662-5889965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文本见附件。
附件:(公示稿)阳西县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治理项目(配套取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pdf
阳西县海洋发展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