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在项目不同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溪头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溪头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二、实施单位: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三、风险评估单位:
广东旭泰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住所:阳江市江城区平湾路121号301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2-3385222
邮箱:461847623@qq.com
四、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对溪头镇的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提升乡村环境卫生与村容村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农村道路总长约50公里;整治广场、停车场公共基础设施约94500平方米;农房微改造约346000平方米;完善农村雨污水等基础设施,铺设管径DN100-DN1000管道总长约30000米;并实施“三线”整治工程长约95000米等农村基础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5000万元。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受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影响或相关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2、本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对本项目实施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告说明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于2025年3月11日截止。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