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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3 11:00:54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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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环评批复文件

下载地址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

阳西县织篢镇(高新区)卡夫亨氏大道1号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为阳西县织篢镇(高新区)卡夫亨氏大道1号,项目利用原有包装车间东北区域部分厂房建设,共建设一层(包装车间2F),占地面积为519.9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设有包材检验室、数据记录室、仪器一室、仪器二室、样品处理室、留样室、耗材室、试剂储存间、称量室、液相室、准备室、无菌室、培养室、高温室、清洗间,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对酱油及其中间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含理化检测、化学检测及微生物检测,预计理化检测8400份样品、化学检测11900份样品、微生物检测19600份样品,本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

2024-12-30

阳环(西)建审〔2024〕19号

同意

阳环(西)建审〔2024〕19号关于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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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