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通知公告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3 10:33:06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邮编:529800
联系电话:(0662)5528322
传    真:(0662)55292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内

环评机构

广州市灏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主要用于酱油及其中间产品的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含理化检测、化学检测及微生物检测,预计理化检测8400份样品、化学检测11900份样品、微生物检测19600份样品。本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面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保护类型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DA008排气筒:HCL、硫酸、甲醇、甲醛及NMHC

水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HCL、硫酸雾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NMHC执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甲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甲醛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NMHC、甲醇、HCL及硫酸

加强通风

HCL、硫酸雾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NMH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甲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4 企业边界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NMHC

/

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废弃排放口DW001:CODCr、BOD5、SS、NH3-N、TP、TN、动植物油

三级化粪池、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较严值

噪声

噪声

隔声、减振、消声

项目四边厂界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范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水装置废滤芯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微生物培养基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实验废液及其首次清洗废水、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废试剂瓶、水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相关要求执行。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按要求规范储存,在储存位置添加托盘防止泄漏。设消防栓在发生泄漏时对泄漏物料及时进行吸收,并储存于阴凉、通风房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避免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