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林丽英)
座落在阳西县溪头镇人民路《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234252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0982100号)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是张统和、林丽英,现有申请人林丽英声称张统和已去世,请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西县兴业路42号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2-5550192。
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