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湛渔运18029船违反禁渔期规定违规捕捞案”涉案船舶的处罚公告
2024年5月21日9时34分,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在青洲风电附近海域(21°13.769′N,111°31.678′E)查获一艘渔船,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渔船为铁壳渔船,船体蓝色,驾驶舱灰色,船长31米,船宽5.5米。吃水3.4米,船身印刷着“粤湛渔运18029”,配有一台动力主机(发动机铭牌污损严重),现场无相关船舶证书。
现认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三条之规定,我站对“粤湛渔运18029”船作出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江海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662-5588227)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