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谭均、谭友呈)
发布日期:2024-11-05 10:26:29 来源: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1 月 2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2:555016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谭均、谭友呈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阳西县织篢镇东村村委会胡屋村二巷2号 | 441721004028JC00010F00010001 | 80平方米/ 80平方米 | 住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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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