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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黎国逊)

发布日期:2024-10-11 11:34:00   来源: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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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2:555016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黎国逊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阳西县溪头镇永安村委会后山尾村十五巷6号

441721005010JC00019F00010001

114平方米/

243.23平方米

住宅

/

2



公告单位: 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