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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刘再凤、刘丹婷、刘金丽)

发布日期:2024-03-29 10:41:53   来源: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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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在县城十一区272号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940312)、《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2011)第16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1-0617号)、《县城建房(建设)呈批表》(2011-0617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编号:2011-081)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是刘基润,现有申请人刘再凤、刘丹婷、刘金丽声称刘基润已去世,请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继承登记,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西县兴业路42号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联系电话:0662-5550192。



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