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薛才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阳西县塘口镇中兴路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西府国用(1994)第03—13160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才芳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