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梁丽芬)
坐落在阳西县溪头镇新港吉祥路十街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府国用(1995)字第010516、04001316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0039917号)的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是黄计好,现有申请人梁丽芬声称黄计好已去世,请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继承登记,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西县兴业路42号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联系电话:0662-5550192。
阳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