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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用水分类价格及阶梯水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11:08:20   来源:阳西县丹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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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丹江水务集团自来水用户:

  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价〔2014〕30号)、《关于对阳西县丹江水务集团陂底水厂自来水试行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西发改价格〔2022〕42号)的文件精神,我集团公司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对新墟、儒洞、沙扒三镇的丹江水务集团自来水用户执行用水分类价格及阶梯水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水价格分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1.6元/立方米;

  (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二阶梯2.4元/立方米;

  (三)居民生活用水第三阶梯3.2元/立方米;

  (四)工业用水1.6元/立方米;

  (五)行政事业用水2.45元/立方米;

  (六)经营服务用水2.75元/立方米;

  (七)特种用水5.0元/立方米。

  二、有关阶梯水价的规定和要求

  计费周期。阶梯水价以为计量缴费周期,用水量在度间不累积、不结转。

  阶梯水量的核定。我县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按月用水量计算,一户一表每户以4及以下为基础核定水价,分为三级,级别差为1:1.5:2第一级用水量基数25立方米(含)以下的,按基本水价1.6元/立方米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的,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5立方米以上的,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用水户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7立方米水量基数计收水费。

  (三)用水户人口核定1.普通居民用户以居民户口簿记载的人数为准。其中:用水地址与户口簿记载的地址相同的,用户只须提交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用水地址与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不相同的,用户须同时提交户口簿和用水地址所属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出租屋需提供以下资料确认用水人口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暂住证(居住证)以及财产租赁完税凭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3.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为4人及4人以下的用户,无须办理用水人口数核定手续。4.居民用水户按以上办法持相关证明文件到我集团公司各镇营业部办理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核定手续。

  ()安装总计量水表用水的未抄表到户居民小区、农村、学校不执行阶梯水价,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第一阶梯价格计收水费。

  ()居民住宅楼中居家生活用水与其他分类用水未分表计量的混合用水,不计用水人口数,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含)以内的,按阶梯水价第一阶梯价格计收水费;每户每月用水超过2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其他分类用水的价格计收水费。

  ()对持有特困证、低保证(含五保户)等的用水户,每月每户免收5立方米用水费用。

  新墟营业部联系电话:06625796633

  儒洞营业部联系电话:06625584989



  阳西县丹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