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文华因保管不善,将阳西县新城十四区振昌三街16号的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9009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文华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