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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关于“9.18无主冻品案”的拟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17:25:31   来源: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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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9月18日8时许,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接群众报警,在阳西县青洲岛海天码头附近查获一艘大马力快艇,经现场检查发现,蓝色船身,船长约10.8米,宽约2.3米,主机2个,船上无人员,船体刷漆号“钦0616”,没有发现相关船舶证书,船舱内有冻品一批。后该船经联合认定,确定为“三无”船舶,舱内冻品经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普通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涉案的大马力快艇及冻品,拟作出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相关所有人或权利人对拟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本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公告后5日内向本机构提出。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听证。

  现请相关所有人或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协助调查,逾期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662-5588227



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