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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启阳西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6 19:34:05   来源:阳西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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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重启阳西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8月6日下午15:00-17:00

  二、笔试地点

  阳西县第二中学(阳江市阳西县城桥平东路38号),考生试室、座位序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考生需在2022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阳西县人民检察院三楼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须知

  1.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笔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2.考生考前须连续7天在粤康码内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步骤:“粤省事”小程序-“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健康申报)。

  3.考生考前须提供本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粤康码”绿码和行程码(近14天非涉及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地区、高风险所在市),方可参加笔试。

  4.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做好赴考交通安排。

  3.考生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后进入考点。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考点实行信号屏蔽,考生在进入考点时,提前准备好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本人签署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粤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备查。

  六、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区域内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打印并签署承诺书,考试前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若联系不上或未按指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4.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662-5554311。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阳西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