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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广东丰植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压电陶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1 10:45:14   来源:本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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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丰植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压电陶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611日至20216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邮编:529800
联系电话:(0662)5528322
传    真:(0662)55292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丰植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压电陶瓷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丰植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区)织篢镇工业四区36号

环评机构

阳西县阳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区)织篢镇工业四区36号,总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400平方米,主要包括2栋1F厂房和1栋2F办公楼,项目拟建设一条压电陶瓷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产50万片压电陶瓷,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项目主要进行设备等安装及调试,无土建施工,项目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取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营运期造粒粉尘经喷雾造粒塔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隧道窑废气经滤筒除尘器+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表2中二级标准;被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送入隧道窑VOCs处理设施(活性炭箱)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表2中二级标准;混料细磨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需加强通风及清扫,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四)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弃原料、不及格产品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清理;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减振、吸音等综合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