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阳西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帮助部分学生家长,尤其是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解决孩子放学后无法按时接送、孩子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教基〔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阳西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致电阳西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人:钟良豪,联系电话:0662-5554562;
2.发送电子邮件:c5554562@163.com;
3.邮件信函地址:阳西县城五区仁和二街14号阳西县教育局基教股(邮编:529800)。
诚盼您的参与与支持!
附件:阳西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阳西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
阳西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满足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和《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教基〔2018〕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制度,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持续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把校内课后服务这项教育民生实事做好,好事做实,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
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由参加服务的学生家长合理分担服务成本,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提倡对特困学生给予免费托管服务。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宿舍、食堂以及符合安全条件的闲置校舍和设施为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服务。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学校,可探索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双职工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主要指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和下午课后至18:00止,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假期等休息时间。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三)服务内容
1.在校早餐、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中小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学生集体用餐、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以及对集体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宿舍、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并均应具备消防和卫生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3.其他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娱乐游戏,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具体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办成“补课班”“培训班”,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四、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
各中小学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托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
(二)探讨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学校,可探讨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提供优质而廉价的托管服务。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探索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学校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家长分担服务成本的运行机制。同时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文化艺术、心理疏导、饮食作息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三)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时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教职工参与由学校开展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从学校收取的专项费用中列支;参与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劳务报酬具体标准由学校、第三方社会机构、家长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9年1月13日)
一是做好学校教职工组织动员工作。
要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等方面展开研究讨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使之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筹划工作。
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合理意见和建议,建立符合自己校情实际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收费标准等,做好场所开设及物品准备工作,坚持把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课后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三是做好课后服务的宣传工作。
要通过张贴公告、建立微信群、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学生、家长知晓率达100%。
(二)实施阶段(拟从2019年春季开学起正式实施)
各学校要结合校情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向学生、家长告知托管服务方式、内容、时间、收费等→学生、家长选择托管服务类型并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校审核资格并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的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自行制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6-8月)
各学校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建立家长微信群,发放意见反馈表等多种方式了解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不足之处。同时要将服务工作的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做好整理,将工作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创新性做法进行总结,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教育、发改、卫计、食药、财政、公安、消防、综治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和管理,组织实施《阳西县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收费项目与收费行为的审核与监管;县卫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县食品药品负责监督局监督和指导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加强校内课后服务专项资金的统筹和监管,指导学校规范财务管理;县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县综治办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机制,确保安全
中小学校和第三方社会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服务人员的品德、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导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教育局要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对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