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持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普特通融,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持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欠缺问题;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紧紧围绕残疾学生成长需要,因地制宜,加快完善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拓展残疾学生成才路径。
(二)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
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
(三)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贯彻国家课程标准,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全面推进个别化教育方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推进医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力量和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资源建设,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针对残疾学生的残疾状况,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教育”的安置原则,建立科学、规范、准确的“一人一案”机制,完善学籍管理,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快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和专兼职资源教师配备工作,加大在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力度,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可以设置专门的特教班;学校要建立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服务,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凡是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加大对学龄前残疾幼儿的干预,优先满足残疾幼儿上公办园,进一步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力争早发现、早干预、早教育、早康复。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班(部)。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继续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在全县实施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力争创造条件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公用经费省、市县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与现行普通学校相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省市经费分担参照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免学费分担比例实施。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补助政策,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县、镇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要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卫生计生、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加快建立残联、教育、卫计、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依托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积极开展残疾学生心理教育、教育咨询,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特殊教育指导教师,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承担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面的教研和巡回指导。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辐射全县随班就读学校的特殊教育联盟,加大连片教研、网络教研工作力度,开展特殊教育课题研究,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着力提高全县特殊教育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当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托国培计划、省培项目,加强特殊教育校长和骨干教师、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完成特殊教育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按省定编制标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专任教师和员工,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继续执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60%的津贴补助。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把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应当为送教上门教师及承担“医教结合”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事特殊教育,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水平,增强特殊教育发展软实力。在表彰奖励学校和教师工作中,应当向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师适当倾斜。
(六)深入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贯彻执行国家培智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年版),推广使用国家新配套特殊教育学校各科教材,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能力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配备,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支持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和教具、学具、康复辅具等,培养残疾儿童少年良好阅读习惯。到2020年,建成并形成康复训练成效突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切实丰富特殊教育教学资源,并遴选优秀项目推广使用。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对改善民生福祉、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作用,把我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作为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指导和科学依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体制机制
要加大对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和特殊教育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部门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每年6月1日前,县残联要将3—17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相关数据提供给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协同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并做好动员入学工作,县教育局要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卫计局与教育局要联合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鼓励各乡镇积极探索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之间人才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
(四)营造良好氛围
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
要建立督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单位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