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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2018-04-02]至[2018-04-13] 来源:阳西县经信局 状态:

《广东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将报送海洋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的环保信息,依法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性质:扩建

(3)项目位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南部的溪头镇,厂址西面3km处为河北渔港,厂址离岸边东面2km是双山岛。

(4)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一期码头工程扩建(延长)码头306.34m,与已建一期煤码头形成2个7万吨级散货船泊位,扩建后码头总长按同时停靠2艘7万吨级散货船(含8.2万吨SDARI煤船)考虑;扩建(延长)防波堤306.34m;扩建(延长)航道0.59km。

本工程基槽、港池航道疏浚总量约为118.83万m3,其中炸礁18.92万m3。港池、航道疏浚面积90.7万m2,其中含炸礁面积12.7万m2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主要有大树岛海洋保护区、海陵岛旅游休闲娱乐区、月亮湾旅游休闲娱乐区、电白-江城农渔业区和幼鱼幼虾保护区。其中,大树岛海洋保护区为市级保护区,位于项目西南约4.3km处,主要保护龙虾及其生境;海陵岛旅游休闲娱乐区位于项目东北约14.5km处,主要保护海水水质;月亮湾旅游休闲娱乐区位于项目以西约13.8km处,主要保护海水水质;电白-江城农渔业区位于项目以南约2.0km处,主要保护红树林及生境;根据农业部第189号公告,幼鱼幼虾保护区指近岸海域-20米等深线以浅海域,项目位于幼鱼幼虾保护区内,保护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保护期间禁止底拖网渔船和拖虾渔船及以捕捞幼鱼幼虾为主的其它作业渔船进入生产。



图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

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有码头基槽开挖、港池航道疏浚、码头水工建筑物施工等,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码头前沿、港池航道水域;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悬沙、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粉尘扬尘及海洋生态影响等。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基槽开挖施工产生的悬浮物产生后随水流扩散,影响范围不大,主要集中在作业点周围。码头基槽开挖造成的悬浮物影响,出现大于10mg/L的海域面积为0.954km2。港池航道疏浚造成的悬浮物影响,出现大于10mg/L的海域面积为5.137km2,大于100mg/L的海域面积为0.151km2

另外,在基槽开挖、港池航道疏浚过程中需进行炸礁,炸礁产生的冲击波将对炸礁区附近的海洋生物造成直接影响,炸礁同时会造成炸礁区附近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预测结果表明:炸礁作业造成的悬浮物影响,出现大于10mg/L的海域面积最大为0.037km2

工程施工将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抓斗式挖泥设备,爆破选用延时爆破工艺,严格控制起爆药量,降低开挖对海水水质的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采取控制车速与装载量、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海洋生态的保护主要靠施工期施工时施工时尽量避开主要经济鱼虾类的繁殖育苗季节(3~8月),并进行生态补偿。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工程建设位置距离保护目标较远,工程施工不会对大树岛海洋保护区造成明显影响。对农渔业区和幼鱼幼虾保护区的影响通过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后可以接受。

四、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为码头生产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装卸设备及运输车辆废气,设备噪声,码头生活垃圾,海洋生态影响等。①船舶污水直接委托代理公司处理;码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②煤尘落海计算结果可知,落海煤尘主要影响距码头区400~500m以内的海域,该水域为港池,煤尘落海基本不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海洋环境敏感目标。③装卸设备及运输车辆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燃料废气,年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④大部分水生生物生活多集中在水体的中层及底层,且部分水生生物具有游泳能力,来往船舶引起的扰动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不大。⑤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陆域、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收集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具接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评价

本工程为火电项目配套煤码头扩建工程,无重大危险源。施工期和运行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船舶溢油事故。在采取事故应急措施情况下,可在短时间内将溢油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溢油回收。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作业的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必须按要求配备溢油应急设备与器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溢油风险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而有效做出溢油应急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援救行动,处理污染事故,并通知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溢油污染影响。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东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阳江港总体规划》。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SS,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水工构筑物建设、疏浚工程等,主要体现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是暂时的,可采取措施加以修复。项目海洋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在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置配备了必需的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后,本项目的建设从海上污染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可行。

综上所述,经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广东华厦阳西电厂配套码头扩建工程的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可在本公示有效期内登录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政府网http://www.yang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2-5189109

电子邮件:103216615@q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单位团体,以本工程可能造成直接、间接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为主要的征求意见对象。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及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十、公众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可在有效期内起,向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补充资料,和对本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