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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7-02-01 17:29:36   来源:阳西县公安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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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阳西县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主动公开阳西县公安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阳西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分工、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阳西县人民政府、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的会议和阳西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活动信息;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参照《阳西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主要是通过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网站和阳西县公安局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1.阳西县公安局信息网站
  阳西县公安局信息网站(http://www.yangxi.gov.cn)开设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2.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网站
  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网站http://59.39.89.121:8000/)开设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许可事项”和“其他信息”六部分,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阳西县城向阳路4号;邮政编码:529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2-5540436; 传真:0662-5551675;
  电子信箱:yxgamsg@163.com
  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阳西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阳西县城向阳路4号;邮政编码:529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2-5553267; 传  真:0662-5541966;
  电子信箱:yxgamsg@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依申请网上申请)。《申请表》可以在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网站(http://59.39.89.121:8000/)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五)收费
  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阳西县公安局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阳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