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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9 17:46:07   来源:阳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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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构建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县政府信息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股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开无误。由各业务股室提供公开内容,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办公室统一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工作有关规范要求,凡是非涉密文件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的文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凡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我局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累计18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4条,食品、药品监管动态类信息6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2条,财政预决算类3条,工作报告1条,其他信息类8条。通过信息的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重点公开内容

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信息、有报送,公开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

1.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明确部门责任范围,对食品药品监管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我局的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并对许可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条件、有无数量限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行政复议等内容全部进行公开。

2.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重点做好食品药品许可、日常监管、抽检结果和专项整治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及时公开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知识、用药安全知识、行政处罚案件等,增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信息公开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突出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食品药品难点问题的把握上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8年我局将针对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清理和更新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整合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使食品药品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长效化。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