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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头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1 22:24:43   来源:阳西县溪头镇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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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2017年溪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自内容涵盖镇政府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溪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溪头镇党政办,邮编:529822,电话:0662—5561372)。 

一、概述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切实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责任、工作人员及工作机制“四落实”,有效确保镇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镇政府切实履行好带头公开和监督各村各单位的公开工作,在镇政府的带领和监督下,各相关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时做好公开工作,全镇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我镇实行奖、罚并举方式,引导信息公开工作走规范化程序,一方面对积极完善公开工作、严守保密制度的村和有关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不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的村和单位追究其“一把手”责任,并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进一步健全信息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不断深入完善。 

(三)突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我镇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以下四方面内容:(1)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2)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3)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等情况。(4)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信息的活动情况,如惠农政策、劳动就业、扶贫开发、计划生育工作等。(5)政府部门日常工作动态。

(四)以人为本,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坚持一切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为宗旨,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利用公开栏全面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以设置公开栏、用材料背胶喷绘上墙为主要形式,在规定的时段内集中上墙公开。二是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临时性、一次性或点题公开的事项则辅以张榜公布、出示公告、印发文件、开会通报、媒体报告等多种形式公开。三是通过政府网站推进信息公开。通过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中国阳西”政府信息网、溪头镇政府微博、微信公众号将我镇的业务动态、机构设置、办事程序、计划规划以及联系电话等全部公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举报、投诉电话及网上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宣传栏、广播、报纸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我镇通过阳江市四公开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3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缺点,在信息公开工作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比较薄弱,信息安全意识不够牢固,公开程序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有待改进。 

今后,我镇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转变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完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在公开内容上进一步拓宽,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按照加强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听证制度,以及公开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开展民主评议政风等制度,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使广大群众在明明白白办事的同时,又能守法经营,依法生产。二是围绕涉及群众利益抓公开,把群众利益的事项,如执法监管、窗口单位的工作情况及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等纳入公开的重要内容。三是围绕涉及廉洁自律抓公开。主要是“人、财、物”和审批事项的公开。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救济、救灾款物和优抚款的发放等。 

(二)规范公开程序。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审核环节,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由党委审核把关。二是公开环节,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已审核公开的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三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改变公开形式。进一步实现“联动公开”,乡镇、镇直各单位和村的公开内容相互呼应,上下一致,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促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 

(五)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继续学习《条例》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提高经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